3 月 5 預告訂定「植牙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植牙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及「植牙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草案,如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日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by stevinPosted in 衛福部新聞 Spread the love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日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地址:11520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7876 四、電子郵件:mdchintc@mohw.gov.tw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3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