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3 科技學股份有限公司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消費爭議申訴協商會議。 by stevinPosted in 未分類 Spread the love消費者劉○○君與科技學股份有限公司間,為購買線上課程發生爭議,經劉○○君依法提出申訴,本府發函通知雙方於114年6月12日召開協商會議,請雙方前來本府說明案情及共同協商解決爭議之方法,科技學股份有限公司於是日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1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