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及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第4點。
公告事項:
一、不動產標示、面積、文化資產名稱、類別、主管機關及是否須辦理修復、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或當期房屋課稅現值)、最低年租金(當期應納稅賦)、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使用限制、租賃期限等,詳如標租公告附表。
二、投標人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公、私法人及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均得參加投標。
(二)本次標租「不允許」投標人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
三、公告、領標、投標及開標:
(一)公告期間:公告期間自115年1月9日起至115年3月9日止,共計60日。
(二)領標方式:逕至基隆市文化局網站(https://www.klccab.gov.tw/)查詢、下載。
(三)投標方式:投標人應於115年3月9日下午5時前將投標單、資格證明文件、企劃書、投標保證金票據或收據以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具身分關係者才須填寫並檢附),依投標須知規定密封後,將投標文件郵遞或專人送達至基隆市文化局總收文(202099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請由義一路側門進入),截止投標當日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1個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
(四)開標時間、地點:本案訂於115年3月10日下午2時30分在基隆市文化觀光局2樓第一會議室(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請由義一路側門進入)當眾開標。若截止投標日延後,開標時間則比照順延至截止投標日隔日同一時間;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第1個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
四、本案招標文件(含投標須知、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租賃契約書草案、外標封、投標單、投標人文件審查表、標租土地及房屋資料表、全區1、2樓面積圖、修復工程竣工圖說及歷史建築「旭丘指揮所」修復工程建築管理暨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因應計畫書)請參閱本公告附件。( 瞭解詳情請點擊下方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