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診所再生醫療相關認證作業,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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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再生醫療技術及指定製劑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一及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

公告事項:委託辦理診所執行再生醫療技術之資格認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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