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醫療關懷力典範獎表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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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115年「醫療關懷力典範獎表揚計畫」

依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11條第2款

申請期限:公告日至115年6月30日

申請方式:由推薦單位提具推薦表一式3份,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函送本部委託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辦理

申請作業及後續流程相關疑義,請洽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聯絡電話:(02)23587343,分機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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