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為激發本市青年創業行動力,透過徵選計畫酌予補助金,作為創業營運所需,特訂定本計畫。
*提案範圍:已設立公司(商號)登記或有創業意念之青年團隊(個人)以產業技術或服務領域提案。本計畫申請人僅能擇1補助類別進行申請,並以申請1案為限。
*申請時間:自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15年2月27日止。
*申請資格:
一、已設立公司(商號)登記
1.以公司或商號申請者,申請人須為負責人且設籍本市年滿18~45歲青年。
2.所經營之事業體,營業地址與稅籍應設於基隆市,其原始設立登記未超過5年,且3年內無辦理變更負責人登記
3.未曾以相同或類似創業計畫請領本府所屬機關其他補助者。
二、尚未設立公司(商號)登記
1.有創業意念之個人或青年團隊皆可申請,申請人設籍本市(團隊成員設籍本市或曾於本市就學、就業者),且年滿18歲至45歲之青年。
2.申請人於申請日前3年內曾參與政府單位、民間自辦或委辦之創業輔導相關課程達20小時以上,或具相關證照、相關作品或實績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未曾以相同或類似創業計畫請領本府所屬機關其他補助者。
*補助方式:每案補助金額以20萬元為上限,並於本府期中及期末訪視後,檢送執行報告書及相關單據,經本府審查符合規定後,核撥補助經費。分二期撥款,每期原則核撥補助金額50%。(備註:115年度本計畫預算金額200萬)
*審查方式:
1.審查:針對通過資格審查之申請案件,經評審委員會召開審查與核定,以徵選出獲補助者。
2.現地查訪:執行本計畫第拾壹點第二項注意事項之查訪。
聯絡電話:02-2427-8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