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實施「變更基隆市(獅球嶺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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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

公告事項

一、依法將本計畫案之計畫書、圖實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告欄並將本公告刊登自由時報3天。

二、本計畫案發布實施自發文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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