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中正區調和街轉運站停車格納入停車收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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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調和街轉運站停車格納入停車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12條、第13條、基隆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中正區調和街轉運站(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436號)。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般車格:

(一)小型車30元(計次收費)。

(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半價優惠15元(計次收費)。

(三)大客車車格:每月2,500元(月租收費)。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補行上班日比照一般日收費。

四、實施日期: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五、其他事項:

(一)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應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 停車位識別證或懸掛有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所親自駕駛 之車輛或由其眷屬駕駛乘載身心障礙而持有身心障礙手 冊在座者。前項身心障礙者車輛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正本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 顯處供查驗。

(二)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4日歷天內處理。逾期未依 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 知,並於繳費截止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 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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