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市有非公用不動產114年度下半期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將於115年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5年1月31日截止(因繳款截止日為國定例假日,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即1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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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市有非公用不動產114年度下半期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將於115年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5年1月31日截止。

本(114)年度下半期市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及使用補償金繳納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同年1月31日截止(因繳款截止日為國定例假日,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即115年2月2日),請使用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計遲延利息或違約金。

本期係計收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之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如使用人對於繳款書所載金額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可洽基隆市政府財政處公有財產科詢問或申請補發。

為便利使用人繳納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本府提供多元繳款管道,使用人可於繳納期限內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或郵局臨櫃繳納(應繳金額990元以下者需自付手續費10元;超過990元以上,需自付每筆手續費15元);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7-ELEVEN】、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納(需自付8元之手續費);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另提供台銀建置之「台灣Pay」繳款管道。使用人可於繳納期限內掃描繳款書上之台灣Pay QR Code繳納費用,更可查詢完整繳費紀錄避免逾期繳納被加計違約金、延遲利息。

若有租金及使用補償金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府財政處公有財產科:(02)24201122轉1704~1708

基隆市政府財政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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