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瓦斯儲存分裝輸送安全管理,內政部於115年7月30日邀集中央相關權責機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勞動部、經濟部能源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消防署),會同市政府各局、處(消費者保護官、法制及勞動處、工務處、地政處、都市發展處、消防局),針對本市2家液化石油氣分裝場之各項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執行情形,實施聯合抽查,檢討策進作為,以降低災害風險,並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並提醒民眾使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應留意是否附有合格檢驗標示、鋼瓶下次檢驗時間是否逾期。為避免權益受損消費者應和瓦斯行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以維護買賣雙方權益及確保瓦斯桶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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