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和諧溫暖的勞資環境,本府依據勞動部最新函釋,向轄內事業單位溫馨宣導罹癌勞工之職場勞動權益保障。本府勞動及法制處表示,照顧重大傷病勞工需要勞資雙方的體諒與包容,期盼雇主本持關懷精神,並可多加利用中央部會的補助資源與諮詢窗口,共同營造友善的職場適應空間。
本府特別整理中央來函宣導重點,提醒事業單位注意以下勞動契約與復職原則:
一、 提醒雇主依法落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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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通知具法律效力:勞工面試獲錄取通知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生效條件,否則勞動契約即視為成立生效,雇主不宜任意取消錄取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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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與復職保障: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若普通傷病假用罄仍未痊癒,得申請留職停薪。留停期滿申請復職時,除有法定特殊情事外,雇主應予復職且不得任意解僱;即便欲以「業務緊縮」為由終止契約,也必須符合客觀上縮減營業規模之事實,而非僅因短期營業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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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解僱最後手段原則:雇主不得因罹癌勞工申請調整職務或教育訓練而逕行解僱。雇主應優先履行職場合理調整或工作安置義務,若勞工仍有無法勝任之情事,始得依法預告終止契約並給付資遣費。
二、減輕在地企業安置負擔
本府勞動及法制處考量基隆在地企業在面對重大傷病員工管理時可能面臨之挑戰,特別轉知勞動部相關多元支持措施,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利用中央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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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合理調整諮詢:依據勞動部訂定「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請洽本處勞資關係科諮詢輔導窗口(電話:24365690、24365695),本府可協助轉介相關專業資源,協助勞雇雙方實施職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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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方案與課程補助:勞動部每年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此外,「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於 115 年度已新增補助企業辦理「罹癌勞工之關懷協助課程」,協助主管及同仁建立關懷技巧,經費由勞動部補助,歡迎企業多加利用。
三、服務窗口與諮詢資源導引
本府期盼透過法規資訊的轉知,作為勞資雙方的溝通橋樑。若轄內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對相關權益、教育訓練或補助申請有進一步諮詢需求,歡迎多加利用下列勞動部專屬管道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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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詳情查詢:勞動部官網「罹癌勞工相關勞動權益」專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652/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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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與課程申請:請至「工作生活平衡網」(https://wlb.mol.gov.tw/)瀏覽。
基隆市政府呼籲,罹癌勞工在面對生命挑戰時,極需穩定的工作與職場的體恤。請各事業單位落實相關勞動規範,善用f勞動部經費與輔導資源,與市府攜手打造具備溫度與包容力的基隆友善職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