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2 公告本府116年辦理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類組及項目 by stevinPosted in 基隆市新聞 Spread the love116年度為宣導期,至117年度起正式推動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1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